共青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团属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23 点击量:[]
为加强我校团属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现“用好思想文化阵地、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能量”的目标,规范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的运营与发展,充分发挥团属思想文化阵地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七一”讲话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引领青年思想的宗旨,以为广大师生提供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内容为目标,引导广大师生正确使用团属思想文化阵地,务实求真,贴近青年,积极传播正能量,传递青年好声音,全面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二、建设原则
1.分工明确。校级团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校团委管理,院级团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所在学院团委管理。
2.界限清晰。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发布有损国家的言论,不得发布不健康或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图片,不得恶意散布不实信息煽动学生情绪,不得发布邪教、反科学的言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严禁“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等现象。
3.涉密隐私。未经授权,各级团组织新媒体平台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凡涉及上级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得违规发布。
4.责权分明。以学校团组织名义建立,用于工作交流或涉及团组织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微信等,实行“谁建群,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
5.服务青年。完善共青团微信运营平台,紧扣青年成长的需求,围绕社会热点和青年关注焦点的内容,完善微信平台宣传阵地,定期推送团学工作,引导发动广大青年团员广泛关注和转发。
6.弘扬主流。各级团组织新媒体要加强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转载并评论校级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形成校内团属新媒体矩阵,放大集群新闻宣传效应,构建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的网络工作模式,积极拓展关注范围,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在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一时间传播学校主流声音,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形成强大的新媒体宣传合力。
三、考核监督
校团委对归口管理的团属新媒体平台实行年审制度,定期围绕平台建设、内容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针对各平台在运行中存在内容良莠不齐、品质较低、运行管理松散缺乏规范引导等问题,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内容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团组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规则和导向,提升内容质量。
要注重强化监督和考核,促进网络新媒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工作出现失误的管理员要及时批评教育,出现重大失误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对内容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营管理不规范、长期不维护不更新的平台督促整改直至注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
(通讯员 袁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