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共青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6日 11:18   点击量:[]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团要管团、从严治团”部署要求,现就召开2020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员、团干部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如何更好地发挥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和对青年凝聚作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团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时间安排

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在2021年1月15日前集中开展。

三、范围与对象

全校团员青年、已发展为中共党员(保留团籍)的学生,其中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在外实习的团员,经所在系团总支同意,可以不参加或者以适当的方式参加团员评议,所在团支部要及时向所在系团总支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意见。

四、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要扎实做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主题学习。开展主题团日、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是否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四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会议一般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

(三)开展教育评议。要重点围绕学习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附件2)、团员互评、民主测评(附件3)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系团总支审核。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未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团员不能评议为优秀等次。

(四)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团籍注册、2020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及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所在系团总支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总支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总支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团委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结合各团支部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工作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要担负起该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抓好组织动员、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

(二)各团支部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个环节的任务,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附件4)报所在系团总支。

(三)各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相关材料由各系团总支汇总存档备查。

(四)各团总支将审核汇总后的《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于2021年1月20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silk@sina.com)。

 

附件:1.团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主持词(供参考)

2.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

3.2020年度团员测评表

4.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5.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

 

 

 共青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17          

 (通讯员 袁奇)

 

[版权所有]共青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办公电话:0533-681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