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缅怀祭奠革命英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9日 15:34 点击量:[]
关于清明节缅怀祭奠革命英烈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扫节日,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时机。团委决定在清明节前夕开展缅怀祭奠革命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30日
二、活动地点
淄博市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各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18级各班团支书,校学生会干部代表
四、活动流程
1.3月30日(周六)早上8:30以系为单位在学校门口集合,各系团总支书记为本系领队,负责清点人数、签到并将签到表交校学生会团委部,交代注意事项后出发。
2.全体人员步行至淄博市烈士陵园,检查人员是否到齐。由领队带队至革命烈士纪念碑前。
3.团员代表朗诵奠词、敬献花束,所有参加人员敬献鲜花。
4.全体师生默哀一分钟。
5.在纪念碑前重温入团誓词。(宣誓内容: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6.参观革命烈士纪念碑,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表达对革命先烈的崇敬和哀思。
7.集体活动结束后,各系团总支分别开展志愿活动,清扫烈士陵园内的垃圾,时间为半小时,结束后清点人数步行返校。
五、注意事项
1.烈士陵园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活动当天应穿着整洁,以深色衣服为主,不要着过于鲜艳的衣服。
2.墓地是英灵的安居之所,故不可跨过坟墓及供品。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嘻笑怒骂,污言秽语,乱跑乱碰;不能在陵园内乱吃零食,乱丢垃圾;行走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
3.在墓地范围内维恭维谨,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态度。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认真参观了解烈士事迹。在参观了解先烈的英雄事迹时,保持安静,有秩序,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
4.各系领队负责本系活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途中如有事离队要向各系领队说明,得到许可签退后方可离开,且离队后的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团委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