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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00:00   点击量:[]

关于开展我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

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响应共筑“中国梦”的号召,激励全院学生自立自强,展示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良好形象,挖掘和宣传我院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促进我院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我梦想 自强不息

二、活动流程

(一)活动时间

1.各系评选:3月10日至3月31日,各团支部举行当代自强精神的主题班会,推选班级自强之星参加系自强之星选拔,各系收集整理各班推荐名单,举行系级评选(评选过程由评选委员会监督),最终推选出3名优秀候选人晋级院评选,候选人需上交报名表及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2.院级评选:4月1日至4月25日,由我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选,选出15名院级自强之星候选人,最终通过演讲评选10名院级自强之星。

(二)报名条件

1.在籍在册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的不良记录;

3.在院系组织的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代表青春新榜样,传递正能量;

4.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宣传方式

通过海报、展板、喷绘、条幅以及网络进行宣传。

(四)评选组织

1.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和团委、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学生工作处、学生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主任:公 昆

组委会副主任:袁 雷 吕志江 王 茜

组委会成员:孙琳霞 刘扬 吴少坤、孟庆海、陈玮、李晓妍、各系学管副主任、团总支书记

2.各系团总支可根据要求,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经系部党支部同意后,填写《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将有关材料于2014年4月1日前交至院团委。

3.材料包括:

(1)《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候选人近期生活照一张。

(2)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字数在3000字以内,内容详实,文字简洁。事迹材料需本人签字,并经所在系党支部、团总支签字确认。事迹材料的统一标题是:×××同学事迹材料。

4.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15名候选人,并在院内有关报刊媒体和网站上刊登候选人事迹简介,如有异议,组委会将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5.组委会按照评选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展开评议,通过演讲评分,产生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

6.评选结束后即举行颁奖仪式,入选者发表青春感言。

(五)评选要求

1.为确保评选质量,请各系团总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做好典型挖掘工作。

2.各系团总支、学生会要将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塑造我院优秀学生形象,树立楷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其代表性和高质量。

3.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三、活动说明

(一)所有报名者报送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且附相关证明,不得有舞弊现象,组委会将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报名者的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最终进入院级评选的15名候选人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凡是上交的材料恕不退还,请报名者自留相关材料底稿。

(四)本次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院学生会纪检部协助,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可咨询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1.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2.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表

2014年2月22日

附件: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院、年级、专业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联系方式


E-mail


自强事迹简介

(要求不少于800字,以大学阶段为主,可另附纸填写)

系团总支意见

系 党 支 部 意 见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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